關於我們
【前言】
隨著社會快速變遷,造成家庭的結構與組織模式的改變,許多傳統家庭的兒童照護功能漸隨著雙薪家庭的增加而有所改變,
也衍生了許多兒童照顧的問題,故依據內政部兒童局於89年函頒『社區保母支持系統實施計畫』,希望能透過三合一的設計,
包括開始的職前的保母工作訓練,工作媒合、輔導與支持三合一的架構模式,得以全面性、多元化協助家庭與保母,達到托育服務需求的協調性。
並於97年度實施友善托育環境居家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套案,擴增保母系統的服務面向。
本系統為提升托育品質及優質托育社區化,擬承辦「建構友善托育環境~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」,
辦理保母專業成長課程,並提供幼兒家長及系統保母托育諮詢服務,同時建立保母人員訪視督導與支持機制,提供托育新知與資訊。
主要目的在提昇保母服務品質,建立優質的托育環境,使本縣嬰幼兒能獲得妥適的照顧。
- 促進保母的專業知能,成員瞭解保母系統的基本運作、居家管理實施原則及兒童工作等相關法規;並增進自我探索的能力,進而肯定自我價值;及認識嬰幼兒發展及提高嬰幼兒互動技巧。
- 建立完善的督導機制,掌握保母托育狀況與困難,適時給予輔導與協助,保障幼兒安全及照顧服務品質。
- 建構社區保母支持機制,設立社區分支據點及協力圈的運作,強化支持網絡。
- 協助保母與家長進行雙向溝通,協調雙方需要釐清與說明的部分。
- 辦理及參加外訓之訪視督導及訪視輔導員之在職教育課程。
- 宣導社區化托育服務,提供專業諮詢,促使民眾認識系統資源,進而能善用資源。
一、中心簡介
- 中心名稱:臺東縣居家托育服務中心
- 電 話:089-355752
- 服務時間:每週一至週五(國定例假日休息)
上午08:00~12:00
下午13:30~17:30
二、服務內容
為建構台東縣友善托育環境,以保母專業成長、訪視督導及支持機制的建立,協助家長解決托兒問題,讓家長能專心投入職場,發展個人生涯規劃。
創造嬰幼兒、家長、保母及社區互利成長的平台,系統服務如下:
- 居家式托育人員服務登記:受理居家式托育人員(保母)辦理服務登記作業。
- 居家托育管理:招募及儲備保母人員,並安排保母之在職訓練、訪視輔導、保險、健康檢查、考核、表揚及退出機制。
- 媒合轉介:提供家長申請托育費用補助及初審。
- 托育諮詢
- 居家托育宣導:辦理社區育兒講座、親子活動及宣導。
三、服務對象
- 家長及其12歲以下兒童。
- 一般托育人員:成年且托育地址位於臺東縣,已取得托育(保母)人員技術士證者或幼保、家政、護理相關科系畢業或取得保母結業證書者,有意從事托育服務工作。
- 社區民眾。
四、人員職掌
職稱 |
姓名 |
主責業務 |
聯絡 電話 |
主任 |
黃愫芬 |
1、督導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運作、執行及發展,並就實務經驗提供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、地方政府相關建議及意見。 2、聘任專職督導人員及訪視輔導員,並安排其每年至少接受18小時研習訓練、意外險(含醫療)保險及健康檢查事項。 3、連結地區資源,推廣服務據點,宣導與促成多樣化托育服務之提供。 4、辦理社區保母系統規劃性事務。 |
089-318855 #3400 |
督導 |
張怡婷 |
1、規劃辦理居家托育人員之招募、研習訓練、意外責任險及健康檢查事項。 2、督導及協助訪視輔導員、居家托育人員執行托育服務,定期召開執行檢討會議並作成記錄備查。 3、建立家長回饋機制及居家托育人員考核及提供申訴管道,妥善處理家長對居家托育服務中心、居家托育人員之申訴事宜。 4、研訂家庭訪視及電話訪談原則,並據以實施。 5、對於經訪視輔導員通報受虐或受虐危機之訪視案件,確認以通報地方政府社政單位或113婦幼專線後,應與該單位保持連繫;並俟該單位調查結果,評估是否該停止該保母人員收托服務,及提供收托幼兒、家長托育費用補助。 6、彙整居家托育人員收托幼兒情形及家長相關資料,造冊送地方政府核撥家長托育費用補助。 7、規劃辦理社區托兒講座、親子活動,開放社區家長參與。 8、設置托育資源中心,提供優良嬰幼兒相關圖書期刊、兒童安全玩具等供居家托育人員及家長借用。接受補助之器材設備應列冊報送地方主管機關,並妥適運用管理及納入移交。 9、參加地方政府所辦理之社區托育聯繫會議、督導人員及訪視輔導員職前暨在職訓練、優質保母選拔表揚、居家托育人員聯合宣傳活動、訪視輔導及個案研討會議等相關活動。 10、接受每年至少小時之研習訓練。 |
089-318855 #3399 |
行政人員 |
黃婷鈺 |
1、兒童發展暨早期介入研究中心網頁更新。 2、協助訪視人員。 3、經費核銷。 4、保母體檢發文。 5、公文投遞。 |
089-318855 #4700 |
行政人員 |
劉翰蓁 |
1、兒童發展暨早期介入研究中心網頁更新。 2、協助訪視人員。 3、經費核銷。 4、保母體檢發文。 5、公文投遞。 |
089-318855 #4702 |
訪視員(海岸線) |
蘇雅蘭 |
1、受理居家式托育人員辦理服務登記作業。 2、協助居家托育人員、家長進行幼兒托育之媒合及轉介。 3、確實執行訪視工作。(訪視規定依兒童局公告之居家托育實施原則)。 4、訪視重點包含:托育環境安全檢核、保母人員收托狀況及教保服務品質、保母人員及家庭同住成員身心狀況、家庭支持系統、托育困難等項目,並適時提供相關協助。如發現有幼兒照顧不周或不利情境,應立即輔導,並加強訪視,如未改善則評估保母人員退出社區保母系統事宜。 5、每次訪視應有不同層次的重點,應詳實記錄保母人員托育現況、托育難題、可改善項目、問題解決及資源運用等,並應持續追蹤注意訪視所發現之問題是否已獲改善。 6、進行訪視時如發現有受虐或受虐危機之訪視個案(包括幼兒、家長及保母人員),應立即通報地方政府社政單位或113婦幼保護專線(至遲不得超過24小時)及系統督導人員,並與督導人員討論後續協助方式。 7、協助托育人員托育紀錄表或幼兒成長日誌,並提供托育新知及資訊。 8、協助家長申請托育費用補助,並提供幼兒保育資詢、糾紛輔導及托育資訊。 9、執行全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一般性政事務。 10、接受每年至少18小時之研習課程。 |
089-318855 #4701 |
訪視員(縱谷線) |
黃惠玲 |
089-318855 #339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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訪視員(南迴線) |
劉宣萱 |
089-318855 #3397 |